光明分局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近期,光明分局针对在清理前期分局社会保险登记情况时发现的重复登记的问题,采取三项措施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一是对新登记参保的单位,严格做到一个营业执照只准登记一次;二是杜绝在单位名称后面加点或123等代码的违规登记;三是要求原有77家重复登记单位到征收窗口办理撤并手续,缓交单位暂不便撤消的,不再启动交费程序。目前已撤并了24家单位,初步完成了清理工作。
(光明分局 熊宗文)